马拉干鄢宫已批准政府跨部门抗疫工作组的建议,放宽菲律宾入境旅客的防疫检测和隔离规定。
文官长伯沙敏10月28日签署的一个备忘录显示,总统府批准抗疫工作组第2号决议,但仍须严格遵守其他最低限度的防疫准则和相应的法律法规。
根据抗疫工作组第2号决议,已完整接种新冠疫苗的入境旅客,不论是菲律宾公民或外国公民,抵境时不再需要出示出发前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。
旅客从出发国启程前14天已完成两剂新冠疫苗接种(阿斯利康疫苗仅需一剂),则被视为完整接种。
旅客入境菲律宾时需要出示以下任何一种疫苗接种证明:世界卫生组织疫苗接种和PROPHYLAXIS证书,VAXCERTPH,国家/外国政府书面/数字证书,或其他的疫苗接种证据。
没有接种或仅完成部分接种的旅客,以及其接种状态不能被独立证明的旅客,须履行以下规定:
*15岁或以上的菲律宾人和外国公民,应展示在从出发国启程前24小时内的抗原检测阴性证明,抗原检测须由专业医疗机构的合规医护人员进行。
*若无法出示上述的抗原检测阴性证明,则需要在抵达菲律宾机场时,由合规医疗机构的专业医护人士进行抗原检测。
*随行的15岁以下的未成年人,若没有接种疫苗,应遵照他们同行的父母/监护人之隔离规定。
*15岁以下没监护人陪同的未成年人,若没有接种疫苗,应遵照前述B(1)和(2)款的规定。
该决议说,那些抗原检测呈阳性者,应遵照卫生部最新的隔离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