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议院提出的把就业试用期从六个月延长至两年的法案,昨天被菲律宾劳工部长西尔韦斯特˙贝溜否决。
贝溜表示延长试用期侵犯了劳工的职位保障权利,众院法案第4802号是“反劳工”的。
这名菲律宾劳工部长在电台说:“劳工部(DOLE)对这项建议的法案有不同的立场,因为试用期太长,请可怜我们的劳工。”
贝溜指出过了六个月的试用期,僱主还没有把员工正规化,是违反劳工法典的。
他说:“为了避免六个月的试用期,有些僱主,在员工工作还不到六个月便把他们解僱,然后过了一个月或两个月又重新僱用他们。”
杜特地总统早就反对“短期合同工”即终止合同制度。
这项由“我是乡下人”党团众议员扶西˙辛顺提交的法案已经受到数个劳工组织的批评。
贝溜希望国会不会通过这项反劳工的法案。
他说:“如果这项法案被国会通过,总统将质问劳工部,菲律宾劳工部已建议否决它,因为它会被僱主用来滥权。”
参议长苏道也声称他不会支持延长劳工试用期的法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