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六(22日),陆运署(LTO)敦促使用电动踏板车的民众,如果要在主要道路上使用电动车需要进行登记。
陆运署长埃德加·加尔万特(Edgar Galvante)表示,电动踏板车运营商需要拥有许可证,因为它被认为是同类电子自行车中的一种机动车。
根据曼达卢永市(Mandaluyong)地方政府(LGU)的公共信息官伊西德罗(Jimmy Isidro)的说法,他们必须在陆运署进行注册。
地方政府已准备好实施有关使用电动踏板车的陆运署规则。
而据奎松市公共秩序和安全局的卡尔德纳斯(Dexter Cardenas)的说法,只要使用电动踏板车的居民有驾照并且遵守交通规则,他们就不会被拦下。
但如果它被证明用于商业用途,那么地方政府就可以逮捕它们。
大岷发展署(MMDA)提醒公众不要在乙沙大道(EDSA)和联邦大街(Commonwealth Avenue)等主要道路上使用电动踏板车。